环保署被降格为经济部环保局?空污法草案备受争议
▲行政院长赖清德嘴上说要解决空污,结果还是公告污染源厂商的权限交给「财团好友经济部」。(图/达志影像)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时代力量党立委徐永明于今(14)日下午的立院经济委员会上表示,今日行政院公布《空污法》修正草案,但结果从法条看起来,经济部成最大赢家,因为空污法第12条针对排放污染源总量管制标准,竟写着由主管机关「会同」经济部分期分区公告实施。徐永明质疑,如果经济部到时对标准不满意,环保署是否就无法依法公告空污管制标准?「这样环保署的自主性在哪里?要不要改叫经济部环保局?」
环保署于今(2017)年6月先释出预告的修正版空污法条做讨论,当时空污法第12条是写由主管机关「会商」经济部分期分区公告实施排放污染源总量管制标准;不过,徐永明指出,12月的政院确定版本却是写着由主管机关「会同」经济部分期分区公告实施。
「会同」与「会商」看似很像,但徐永明认为,会同代表必须另一方也做出同意决定才行;会商则是有讨论就可,不需另一方同意也能公告。对此经济部长沈荣津并未否认,只说:「应该是大家要坐下来谈,有需要的话也会由政务委员出面协调。」
徐永明表示,之前在审查劳动基准法草案、也就是一例一休时,不少立委就有很多意见。当时徐永明痛批,经济部对于劳基法草案毫无统计数据,连提高加班时数可以增加多少GDP、提升多少经济效益都毫无研究,却还可以列席审查劳基法,有政策考量不完备的嫌疑。
尝过劳基法甜头后,如今经济部与行政院联手故技重施,不仅在法条上大吃环保署豆腐,还将公告的权限也分配给经济部。
徐永明痛批,之前环保署跟经济部在空污法上的最大争议就是要不要会同,结果现在却是经济部大获全胜,公告管制标准都得经过经济部同意,而经济部又是各企业大户的好朋友,「空气污染防制法只会变成空气污染放水法。」
由于12月17日中南部各地区的环保团体即将上街头抗议空污问题,徐永明表示,现在空污法草案根本是对整天排放污染源的企业大放水,「你们(行政院与经济部)怎么跟中南部人民交代?」▼时代力量党立委徐永明指出,未来环保署要公告污染管制标准名单都要经过经济部同意,而经济部又是各企业大户的好朋友,等于空气污染防制法只会变成空气污染放水法。(图/记者林昱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