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車手4度羈押釋放又犯 起訴移審彰院裁定續押

许姓男子曾4度因诈欺案羁押释放又犯,11月仍加入诈团担任车手面交取款时遭警当场逮捕,检察官讯后声押获准;彰化地检依诈欺取财未遂罪嫌起诉,移审彰化地院裁定续押。

彰化地方检察署今天公布起诉书内容,22岁许姓男子11月25日加入某诈骗集团担任取款车手,约定每天可获得新台币7000元报酬,当天前往台南新营区领取诈团提供的背包及工作手机。

此诈骗集团从8月起在脸书(Facebook)投放投资广告,一名网友点击连结并与佯称专案经理诈团成员联系,且依指示下载投资股票APP,在面交现金新台币110万元后察觉被骗进而报警。

诈团成员之后又与这名被害人于11月26日相约彰化社头乡面交110万元现金,由许男持工作证等伪造文件前往取款,随即遭埋伏员警逮获。

检方表示,被告许男曾有4次因犯诈欺罪,经羁押后释放又再犯的情形,这次依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等罪嫌起诉并在押,请求继续羁押,避免其再犯,以维护社会大众财产安全;此案移审后,法院裁定续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