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延等於判國土法死刑」 學者反對展延 籲農業權入法

成功大学规划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学圣。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朝野对国土计划法延期上路有默契,新法至少展延两至六年。不过成功大学规划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学圣昨疾呼,展延六年等于判国土法死刑,现阶段若让农业权入法,对接农业部的农政资源投入,才能解决目前修法争议。

张学圣说,国土计划推动至今近卅年,当初研拟国土计划是为了面对无秩序发展、农地破坏及不当开发等问题,若展延四到六年,等于判国土计划死刑,各县市国土计划要重做,彼此又会互相比较或猜疑,且数年后政治局势不一样,届时展延必然再发生,所以应让国土法上路,用计划引导发展、控制违规。

「这不只是国土署的事,这是国家的事。」张学圣感叹,农业部至今仍无法清楚交代农业堆叠式给付是什么,为何不清楚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政府对土地差异性的补助到底是什么,「你愈划农一,我给你补助支持愈多,让农民开开心心地去务农,不是很好吗?」

对于国民党立委提案在国土法中增订农业权,张学圣说,反正农业部慢吞吞,不如干脆在国土法明定农业部必须依农地划设结果,给予适当的支持。不过,他认为条文使用「补偿」不够精准,建议使用「给付」、「支持」,因为宪法虽然保障财产权,但同时也规定土地具有社会义务,称补偿于法理不通。

云科大科法所教授王服清说,国土法划设的农地不能改变身分,农民本人不能提出个案变更,而要由县市政府提出且中央同意,若中央不同意,可能一限制使用就数十年,对农地很不公平。

王服清指出,大法官会议解释一再强调,一旦法律造成土地所有权无法期待的限制,形成特别牺牲的情形,没有法定补偿条款是违宪的土地限制,内政部长刘世芳却说「农业发展权」的概念是把农地水泥化;他反过来说,没有将补偿条款入法,才是农地在法制上形成水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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