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 憲法法庭公告延後2個月內宣判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认为死刑违反宪法平等权、生存权、比例原则,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今年4月23日言词辩论终结,依法应于3个月内宣判,宪法法庭今天公告延后2个月内宣判。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认为死刑违反宪法平等权、生存权、比例原则,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并停止执行,宪法法庭于4月23日召开言词辩论庭,邀集死囚诉讼代理人、法务部及专家学者陈述意见,当天辩论终结。

依据宪法诉讼法第26条第2项规定,经言词辩论案件,其裁判应于言词辩论终结后3个月内宣示;必要时,得延长2个月。

宪法法庭今天公告指出,死刑释宪案依宪法诉讼法第26条第2项后段规定,延长宣示判决期间。宣示判决日期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