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借前女友却「查无此人」 他衰揹锅下场曝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荣(化名)被指控帮助诈骗集团洗钱,虽然他强调,自己只是将银行帐户资料提供给前女友使用,但经检警追查女方的姓名、地址等个资,结果却查无此人。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洗钱罪判处阿荣有期徒刑4个月,并科罚金2万元。

▲阿荣将帐户资料交给前女友,没想到最后却「查无此人」。(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荣先前将自己申办的银行帐户资料、网路银行帐密提供给他人使用,接着,受害者被诈团成员话术欺骗,在去年3月间汇款210万元至指定帐户,诈团成员随即将钱转汇至阿荣的帐户,制造金流断点;后来受害者发现异状,愤而报警处理。

阿荣到案之后辩称,他因为感情因素将银行帐户资料提供给前女友使用,没有帮助诈欺、洗钱的意思。虽然阿荣声称与前女友见过面,但检警经户役政连结作业系统查询女方的姓名、生日、地址等资料,结果却查无此人。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阿荣是心智成熟、具有一定智识程度及工作阅历的成年人,他自己也坦承将帐户资料交出时,内心曾产生疑虑,却还是将资料交给「不熟悉的前女友」,应当已经预见自己的帐户可能沦为诈团的犯案工具。

法官表示,考量到阿荣过去没有前科,也并未实际参与诈骗过程,相对于正犯的责难性较小,但他至今仍未与受害者达成和解,最终依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并科罚金2万元,前者得易科罚金12万元,后者得易服劳役20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