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前亲戚借名办车贷 她衰沦人头户1原因获无罪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女子小苹(化名)因为前表姊夫阿荣(化名)以她的名义办理车贷,曾将个人金融帐户资料告知对方,没想到却沦为诈团人头户,还被受害者一状告上法院。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经比对贷款资料、证人证词,都与小苹的说词相符,反而是检方这边证据不足,最终裁定小苹无罪。

▲小苹让前表姊夫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车贷,却因此卷入诈骗案件。(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检方认为,小苹2023年2月间将自己的银行帐户金融卡、密码等资料交给诈团使用,接着诈团以投资股票获利等理由,诱骗受害者汇款15万元至该帐户,因此认定小苹涉犯帮助洗钱、帮助诈欺取财等罪嫌,并依法将她起诉。

小苹则辩称,前表姊夫阿荣曾以她的名义办理车贷,阿荣每个月会将车贷以及车辆罚款等费用汇给她,「我是因此才将帐户的帐号提供给他,但没有提供金融卡及密码」;至于受害者汇入的款项,阿荣声称是不小心多汇的钱,请她帮忙领出来,再交给阿荣的现任妻子。

小苹的表姊也证实,阿荣的确曾以小苹的名义办理车贷。士林地院依职权向车行求证,车行回复的贷款资料内容,与小苹、表姊的证述大致相符。

法官认为,小苹与阿荣具有亲属间的信任关系,检方出示的证据,仅能证明小苹有将银行帐户的帐号提供给他人,无法证明她有把金融卡、密码也交出去,难认有帮助诈欺或帮助洗钱的意图,最终因证据不足,裁定小苹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