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疫情期间受骗欲前往柬埔寨工作 却因「这原因」被判刑
陈男在疫情期间受骗前往柬埔寨工作,却因持伪造疫苗接种卡出国,遭彰化地院依共同犯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罪,处拘役20天。(叶静美摄)
陈男在疫情期间受诈骗集团高薪工作诱惑,同意前往柬埔寨,诈骗集团成员开车送他去桃园国际机场途中,陈男却发现自己忘了带COVID-19疫苗接种纪录卡,为免错过班机,诈骗集团成员拿出自己的纪录卡,透过扫描,再将纪录卡持有人名字变更为陈男,供陈男闯关使用,彰化地院审结,依共同犯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罪,处拘役20天。
起诉书指出,陈男在2022年8月2日,因受诈骗集团成员提供高薪电脑工作话术所骗,同意前往柬埔寨波哥山园区工作,2日后由诈骗集团成员开车送陈男前往桃园国际机场,安排陈男登机出国,陈男在搭车时发现未携带COVID-19疫苗接种纪录卡。
法院审查,其中1名诈骗集团成员于是拿个人疫苗纪录卡,将其扫为电子图档后,再以绘图软体删除真正接种者的个人资料,再由另4名成员分工依序制作完成伪造的疫苗接种纪录卡,交给陈男在通关时使用,但航空公司查验人员检视后,察觉不妥,要求陈男另以手机APP登入查看其正确接种纪录,陈随手将伪造的纪录卡丢弃。因该集团已有成员遭警方锁定,陈男也因此被警方拦截移送侦办。
法院审酌,陈男仅为便利自己出境而持伪造疫苗接种纪录卡,足以损害主管机关对国民接种疫苗状况管理的正确性,甚至影响当时各国的边境防疫措施,所为实属不该;再参酌陈男犯后已坦承犯行,态度尚佳,依共同犯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罪,处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