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判赔福茂409万! 本人首发声「为自己的权利而战」

记者许皓婷/综合报导

歌手张韶涵因合约纠纷,遭前东家青田经纪公司与福茂唱片提出诉讼,高等法院更一审30日做出改判,判她须赔偿409万余元,可上诉,她本人也在微博发文了!

▲张韶涵判赔福茂409万,本人发声了。(图/翻摄自微博/张韶涵)

张韶涵遭前东家青田经纪公司与福茂唱片提出诉讼,指称她未依照合约发行10张唱片,以及配合公司安排演出,共遭求偿3465万余元,高院30日宣判,双方终止合约前,福茂唱片已着手制作张韶涵的第7张专辑,并有7首歌曲已支付制作费用约48万元,最后更审改判张韶涵须再加码赔偿409万余元,还可上诉。

张韶涵本人在微博发文:「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争取。」最后更用英文写下:「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我会为自己的权利而战)」虽未明确指名是讲和福茂的诉讼,但疑似是在隔空回应,表达自己的立场和心声。

▲张韶涵发文「权利靠自己争取」。(图/翻摄自微博/张韶涵)

而福茂唱片表示:「对于今日法院做出张韶涵应赔偿福茂唱片的判决,福茂唱片表达非常尊重!」并强调一直很珍惜与艺人之间的情谊,「当初福茂唱片之所以会进行诉讼,初衷只是想要维护业界伦理,对事不对人!既然法院已经做出张韶涵应该赔偿的判决,我们认为已达到了当初的目的。」

福茂最后表明:「我们希望这是最终判决了,如果张韶涵小姐不再提起上诉,我们也不会再有其他要求!最后,祝福张韶涵小姐在业界再度大放异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