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政府資金 文策院如何落實績效?

和公务机关相较,行政法人松绑用人与薪资弹性,但却也让人诟病在缺乏足够的监督机制之下,养出一堆冗员。而行政法人董事长和行政首长(院长/总监)的职权分工也常引发争议,影响法人运作的效率和成绩。

文策院@= 请不起专业经理人

「文化类行政法人之运作、发展及政策建议」深度访谈数十位行政法人员工,文策院不具名内部员工坦承缺乏筹备期,导致初创立时员工都不知道工作内容与方向。而文策院的主要业务之一是投资文创产业,需聘请投资眼光精准的经理人,但此类人才在市场上的薪资待遇并非行政法人所能承担,进来文策院的人需要「佛心」,却又手握政府大笔投资资金。

此一报告建议,将绩效管理融入组织文化与奖励制度,在财务许可的情形下,进一步将绩效制度与薪资待遇连结,鼓励员工追求绩效。

行政法人还有一个长年争议,究竟是采「董事长制」还是「总监/院长制」?董事长和总监/院长谁说了算?这在过去的中正文化中心,和现在的文策院都产生争议,同时衍伸出行政法人董事长究竟该采「有给职专任」或「无给职兼任」的问题。

曾兼任文策院董事长的彭俊亨便认为,文策院涉及国发基金对文创产业的投资与资源分配,委办业务的金额也可观;董事长是法人的代表人,却要无给职者兼任承担法律责任,作法有待商榷。但曾担任国表艺董事长的朱宗庆却认为,「无给职」是最理想的设计,因为它能够确保国表艺三场馆的专业经营是由总监负责,董事长则作为适当的监督跟沟通平台,以此支持营运团队,但应该要有无给职和有给职之间的相对「酬劳」的思考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