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谋也被冒名!政院推网路投资广告实名制 平台负连带责任

行政院会13日通过3部打诈相关修法。(黄婉婷摄)

行政院会13日通过3部打诈相关修法,其中《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修正草案,主要是网路投资广告将采实名制,而《洗钱防制法》修正草案,则是增订「人头帐户罪」,无正当理由收集或提供帐户,最重可处5年徒刑,可并科400万元以下罚金,任何人无正当理由也不得将帐户、帐号交付,违者经告诫后5年内再犯,将处刑罚。

社群平台近期屡屡出现投资诈骗,不少政商名人被冒名背书,甚至连台积电创办人张忠谋也成为诈骗集团冒用的对象,行政院今早通过《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70条之1修正草案,盼阻止类似诈骗行为,草案将送立法院进行审议。

金管会强调,网路平台成犯罪温床,本次修法增加「非属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等业者」不得从事广告行为类型、网际网路平台提供者等网路传播媒体业者刊登或播送广告,应载明刊播者及出资者相关资讯等规范。若网路传播媒体业者刊登或播送违反规定的广告,除了下架之外,平台出资者还需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法务部表示,当前诈骗集团多以收购人头金融帐户,作为收受诈欺款项的犯罪工具,除造成追讨实际犯罪所得及幕后集团之困难外,在司法审判实务上,亦往往面临不易证明提供帐户者或收集帐户者主观上有无(帮助)犯罪意图之困境,因此修正洗钱防制法,从人头帐户端阻断诈骗集团不法金流源头。

法务部说,本次《洗钱防制法》增订无正当理由收集帐户、帐号罪,就收簿集团得独立刑事处罚规定,涵盖范围如冒充公务员收集、3人以上共犯、于网路对公众收集、利用深伪技术收集,以及有对价收集,最重可处5年有期徒刑,得并科400万元以下罚金。

法务部说,明定任何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将帐户、帐号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违反者先由警察机关裁处告诫,告诫后5年内再犯者将处刑罚;针对恶性较高之「卖」帐户、帐号或一行为交付3个以上帐户、帐号者,则直接科以刑事处罚。

同时,配合前述两条新增条文,法务部增订法人罚金刑以及收集帐户罪的域外效力,期能从源头端阻断诈骗集团金流,借由人头帐户、收簿犯罪的法律规范,减少民众再次受骗,未来将全力配合该法案后续审议等程序,期让修法顺利通过,提供执法同仁打诈利器,积极保障人民财产及安全。

网路诈骗猖獗,台积电创办人张忠谋也被冒用。台积电对此也公开表示,最近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台积电经营团队、张忠谋及台积电慈善基金会董事长张淑芬皆没有用个人身分经营任何公开脸书帐号或社群媒体粉丝页或社团,请民众不要上当。如有冒用身分情事,台积电保留法律追诉权。

近来出现张忠谋、张淑芬与台积电总裁魏哲家遭不法业者冒用身分,诱骗民众加入投资社团情况。台积电近日接获外界询问,12日特地发布声明提醒民众不要上当。

台积电创办人张忠谋夫妇遭冒用身分,诱骗民众加入投资社团。(翻摄自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