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案应负责? 张盛和:会让监察院了解执掌不同

▲前财政部张盛和。(资料照/记者徐珍翔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行政院7日公布兆丰案相关部会督责任查核报告,其中,前财政部长张盛和被认为「应负起重大责任」。对此,张盛和表示,监管丰银业务属于金管会执掌,财政部只是股权管理机关,实际上根本无从得知国外金检报告内容,「现在送到监察院比较好,大概就会找我们去(说明)了,监察院一定会详细调查的。」

兆丰案相关部会检讨报告出炉,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指出,张盛和主管公股股权管理,曾二度核派蔡友才担任公股代表人,却对其严重失职的情况未能有效掌握、督管,导致兆丰遭裁罚案3年内发生2次,造成公股巨额损失,应负起重大责任。

对此,张盛和说,自己当下尚未看到任何书面资料,但该案既已函送监察院,就让监察院去调查,不过,他也不禁抱怨,金管会由财政部拆分出去后,外界仍以为金融监理业务属于财政部执掌,事实上,财政部只是股权管理机关,任务主要是在改选时争取最大席次,并要求公股银行配合政府政策,因此,兆丰银的金检相关报告本来就不会送至财政部,「我们也没有监督权力」。

谈到行政院调查兆丰案并未请自己去说明,张盛和直言,如今送至监察院反而较好,至少应该会请当事人去说明状况,届时他将亲自告知财政部的法定职掌,让监察院知道与金管会执掌的差别所在,相信监察院一定会详细调查,「不是财政部该管的,如果又要财政部管,那职掌就没分清楚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