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查緝 助長非法水域遊憩經營

水域游憩活动项目愈来愈热门,海岸线的各管理机关,未来对相关项目活动的范围、管理、限制有必要统整、表列得更清楚明确。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新兴水域活动遍地开花,有业者指出,合法业者须有营业登记、保险、开发票及实体店面等,均垫高营运成本,但政府不辅导也不查缉非法业者,等同变相处罚合法业者,更助长非法经营。

台湾自由潜水发展协会秘书长吴秉宥表示,过去水域活动多是由旅行业者包团,近年不少人自行考取证照,衍生「无招牌生意」,让水域活动走向灰色地带。例如现行规范带客从事水域活动,以每名教练带四人为限,但许多人以潜伴、团练等名义带客,另有美人鱼、商业摄影等活动态样,都是现行法规难以界定。

此外,观光署虽列合法业者名单,实际上由单一教练兼职的「无招牌生意」数量早已超越合法业者,脸书、社团非法揽客也难以取缔。现况不辅导也不查缉,消费者难辨别,市面上也没有针对这类活动的保险产品,出意外就容易有纠纷。

开放水域联盟成员、「像一条鱼LikeAFish」品牌创办人张景泓认为,许多业者会试图引进国外新的水域活动,当新的活动受民众喜爱,就会有更多业者想抢商机,其中可能参杂一些不熟悉也不具资格的教练。

「宝岛野孩子」创办人、立桨乙级教练吴宏伟表示,现行法规对合法业者要求愈来愈高,包括要有营业登记、投保特定保险、开发票及实体店面等,都让业者成本增加,而民众则是「哪里便宜哪里去」,垫高成本就等同变相处罚合法业者,更助长经营者转往非法。

他指出,由于水域活动为开放场域,要逐一查缉非法业者是难上加难,政府应该鼓励合法业者,像是有营业登记、保险、教练证照,就给予补贴。

观光署表示,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采活动、器具、人员(证照)及经营业分开管理原则,带客从事水域活动而有营利性质者,应投保责任保险,观光署除加强安全教育宣导及查缉非法业者外,也请各管理机关定期回报稽查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