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查10水域游憩业者 3店家免责条款违反消保法
新北市法制局保障消费者权益,在7月至8月暑假期间会同相关单位一起到贡寮龙洞湾、新店碧潭东岸等处安全性抽查宣导,发现3家业者不符规范,经劝导后改善。(新北市消保官提供)
新北市法制局保障消费者权益,在7月至8月暑假期间会同相关单位一起到贡寮龙洞湾、新店碧潭东岸等处安全性抽查宣导,发现3家业者不符规范,经劝导后改善。消保官呼吁,消费者从事开放水域活动时,务必注意自身安全,并注意店家是否为合格店家。
消保官于7月至8月间会同交通部观光署、市府观光旅游局、消防局、经济发展局等人员,针对新北10家开放水域游憩业者进行联合稽查,以业者「是否依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第10条投保责任及伤害保险」、「免责条款」、「救生设备」及「收退费规定及相关定型化契约条款」等项目进行重点查核,查核结果大致符合,但是「水世界潜水」、「52龙洞潜水中心」、「0fucos潜水中心」等三家业者,因设定「免责条款」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经消保官辅导后改善。
消保官也向业者宣导,消费者进行开放水域活动时,应全程穿着救生衣,以维护安全;另就「收退费规定及相关定型化契约条款」部分,消费者预约潜水课程时业者多半会收取订金,经调查范围约为500元至3000元,若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取消时业者会没收定金,为此消保官也与业者沟通,经协调后部分业者将没收转为下次消费金额。
消保官提醒,民众从事开放水域活动时,务必注意安全、全程穿着救生衣,若因患有疾病或有服用药物、酒精时,请勿进行水上活动,并注意业者是否为合格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