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PLA免洗餐具政策上路 新北首日抽查324家业者皆过关

禁用PLA免洗餐具政策1日上路,新北市环保局抽查324家业者皆符合规定。(新北市环保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配合行政院环保署限塑政策,8月1日起新北市公部门、公私立学校、百货公司和购物中心、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有店面餐饮业等8大类场所,不得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胶(PLA)制成的各式免洗餐具。环保局昨抽查324家业者皆符合规定。

环保局表示,生物可分解塑胶(PLA)主要是由植物淀粉如玉米、小麦等碳水化合物作为原料发酵、脱水、聚合等过程制成,常用于食品包装网袋、蛋盒、超商微波食品容器、速食店的免洗餐具等。但PLA须在特定温度及湿度条件下才能有效进行微生物分解,而目前国内并无合适的再利用方式及堆肥设施,因此最终只能以焚化处理。

为减少塑胶类免洗餐具的使用,环保署日前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规定公部门、公立与私立学校、百货公司和购物中心、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有店面餐饮业等8大类场所自今年8月1日起,不得提供PLA材质的杯、碗、盘、碟、餐盒等免洗餐具。

环保局稽查人员昨于新北市各区针对管制对象展开稽查,总计抽查324家业者,全数符合规定,皆积极配合减塑政策执行,后续也将派员不定期稽查,违规者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51条第3项规定告发,最高可处6000元罚缓,并得按次连续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