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该追求的经济目标
(图/本报系资料照)
行政院日前通过国家发展委员会拟定的「国家发展计划」,设定未来4年平均经济成长率为3%、消费者物价(CPI)上涨率为2%、人均GDP(国内生产毛额)达4万美元、失业率在3.5%以下等目标。
这样的经济目标是否能达成,可能见仁见智。但已有专家指出,我国经济为贸易导向,非常依赖国际景气,设定难以操之在我的成长率目标,意义不是太大,应该设定自己能够掌握的目标。
不少媒体以「人均GDP达4万美元」为标题报导,显然这是社会关切的重点。若以去年人均GDP3万2319美元计算,并假设美元汇率不变,要达成4万美元必须有23.77%的成长,因此未来4年平均每年必须有5.5%的「名目成长率」才行。若物价上涨率为2%,在人口不太变动下,人均GDP必须每年成长3.5%。
这个成长率容易达成吗?很难说。2023年和之前2年的经济成长率平均刚好是3.5%,所以设定3.5%的平均成长率应算合理。但全球地缘政治竞合益发激烈,很容易冲击世界经济景气,这难以操之在我,设定经济成长率的目标的确意义不大,物价上涨率也有类似问题。影响物价最大的国际能源价格,我们也难以掌握,设定为2%是否合理,只有天知道。而失业率设定在3.5%合宜吗?去年全年平均失业率已经是3.48%,未来4年只设定3.5%,其实是缺乏企图心的目标。
行政院或国发会设定上述这些经济目标其实是沿用长久以来的惯性目标,在目前国际间都强调「包容性成长」的状况下,经济目标应是能显示「包容性成长」效果的才是合宜目标,也就是能显现民众普遍因经济成长受惠(或受害)的目标才行。
那哪些目标可以显示这种「包容性」呢?当然是和「所得分配」有关的指标,例如,衡量所得分配最客观的指标「吉尼系数」,设定从当前的3.4下降到更平均的3.2或3.0;或设定「家庭所得五等份差距倍数」从目前的6.15倍减少为6.0或5.8倍;或设定「受雇员工报酬占GDP比例」从43%提高到45%或更高;或设定「受雇劳工每月总薪资」从5万8545元上升到6万6000元,或设定每年成长3%。
上述这些经济目标,若员工薪资报酬相关比例可以提升,或吉尼系数、所得差距倍数可下降,就可大致确定,绝大多数劳工已受惠于经济成长,而非好处都集中在少数产业如资讯电子业。这种经济目标和官民努力才有真正追求的价值。社会在进步,政府的思维也该跟着进步才行。(作者为华梵大学特聘教授、中华货币金融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