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设售电平台? 业者吁:限于风电「勿让绿电自由化开倒车」
▲太阳能板。(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高兆麟/综合报导
近期经济部拟规划「设置泛官股售电平台」及「研议台电公司电价分级,企业可加价直接购买绿电」,引起业者恐慌,售电平台与民间绿能售电公司竞争,难免给予人「球员兼裁判」、「与民争利」印象;中华民国再生能源商业同业公会表示,公会作为产、官、学、研重要平台,建议政府相关电业政策,应充份讨论,取得共识后再予以提出,
为打造绿电发展环境,2017年1月26日「电业法」修正通过,我国正式迈入绿电自由化,开放再生能源发电与售电业者可以销售电力,透过台电电网转卖给用户,提供多元购电管道,满足再生能源使用需求。
根据经济部能源署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再生能源售电公司已高达65家,年度交易量约17亿度,无论是年度交易量或采购再生能源用户数量,近三年「年年倍增」,显见绿电自由化推进已发挥协助再生能源发展及企业取得绿电的整体成效。
近期经济部拟规划「设置泛官股售电平台」及「研议台电公司电价分级,企业可加价直接购买绿电,姑且不论立意为何,经济部作为电业主管机关,规划所属事业机构或经济部实质控制的泛官股,成立售电平台参与绿电自由市场,凭借着政府的支持及补助优势,与民间绿能售电公司竞争,难免给予人「球员兼裁判」、「与民争利」之不良印象。
经济部一旦同时作为市场监管机关与市场参与者,如此不对等的竞争优势,如何维护民营绿电售电业者享有公平的竞争环境,又如何确保国内「绿电市场自由化」?政策应该要更清楚、说明白。若新政府一上路就大开绿电自由化的倒车,不如政府直接订定台湾绿电卖价、买价,让台湾绿电自由化重回封闭的独裁市场机制。
中华民国再生能源商业同业公会表示,公会作为产、官、学、研之重要平台,建议政府相关电业政策,应充份讨论,取得共识后再予以提出,例如,泛官股售电平台若为补强离岸风电的信用评等协助交易,是否限制此售电平台只提供风电交易,不涉入目前交易主流的光电部分,避免伤害到国内好不容易逐渐才建立起来的「绿电自由交易市场」,以免造成市场开始观望,不利于市场的稳定与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