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限法官、医官「还要是处女」 意者备自传准备面试

平面媒体刊出一则征婚启事,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图/翻摄爆料公社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近年台湾男女结婚时间越来越晚,除了一群奉行不婚主义者外,不少人总抱怨难找到合适的另一半,随着年纪渐长,联谊、介绍、征婚都成了寻伴方式。22日平面媒体上出现一则征婚启事,这位张先生想征女法官或女医官,除了身材适中、不能有负债外,还得是「处女」,重重限制让网友大开眼界。

一名网友拍下平面媒体22日地方版面刊登的一则征婚启事,并贴上「爆料公社」分享。这则全版告示用醒目粉红色写着「征婚」大字,征求2种对象,一是女司法官,二是女医官,除了年龄得在33岁以下,身高要160公分以上,限住高雄。此外,女孩BMI不能过高过低、不能有负债、通过婚前健检,还得是处女。就连她的父母职业都有限制,要是「军、公、教、医」。

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就有资格致电洽询「张先生」,备妥自传准备进行面谈,要有学经历家庭状况、未来规画等。这份征婚启事传上网,网友议论纷纷,多数人认为条件实在太严苛,更隐含大男人主义,「征婚还是征优良DNA的卵子」、「征婚者处男吗」、「忘了写薪资」、「刊登的人是怎样的条件」、「快回火星吧」、「女生条件若是这么好,早就有一大堆人在追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