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经理助厂商得标!密语「地下室」招待喝花酒 还带小姐出场

▲证交所前电脑作业部经理喝花酒,遭判刑定谳。(《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湾证券交易所电脑作业部前经理许长裕,被查出接受厂商邀约到酒店喝花酒,借此修改厂商标案,协助厂商取得标案,遭检方提起公诉,但一审台北地院判决无罪;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改依照《证券交易法》不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罪判刑1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许男自2010年4月就进入电脑作业部担任经理,负责证交所内部电脑、网路系统软硬体资讯设备维护、机房建置及协助采购业务。但他竟接受厂商招待,在2013年4月间,接受施姓厂商的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酒店喝酒3次,甚至还将酒店女子带出场。每次费用约1万5000元,全数由厂商买单。

2016年2月间,因有人向检调单位检举,全案因此爆发,许男随即办理退休。而检方调查后,认为不仅喝花酒3次,许男还多次接受厂商邀约,前往高级餐厅用餐,期间从2012年到2015年,长达3年。而许男则是利用自己的电脑、系统的专业,在办理相关标案时,协助厂商修改投标文件,帮助厂商举得标案。检方查证属实后,对许男提起公诉。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查无许男与厂商间的对价关系,也不认同许男与厂商的饮宴有任何不利益关系,因此判决无罪。案件上诉第二审。

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也查无对价关系,另外也认为2人间大部分的饮宴缺乏不法意图,但发现2013年4月间,厂商会以暗语「我待会要去地下室,要不要去」,约出许男战酒店。高院因此认定许男收受不正利益、3次酒店消费共计4万5000元,最后依照《证券交易法》「不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罪」判刑1年,并没收不法所得45000元。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14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