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冷经热的千年中日纠葛──琉球处分冲击清朝 不亚于出兵台湾(二)

「生番」未受实质统治

这个条文的起草者是李鸿章的部下,他向李鸿章表明「日本最近再次入侵朝鲜」,有「并吞」朝鲜的野心;日本若是如愿并吞了朝鲜,东三省将失去防御之壁,所以必须用条约来牵制。但清朝不便在中日修好条规上明说「朝鲜」之事,所以用笼统的文字来涵盖。也就是说,这一条并非只是单纯的友好、互不侵犯条款,而是以防范日本侵犯朝鲜等清朝势力范围内国家为目的的条款。

日本方面没有看穿李鸿章的用意。一向对国际情势不是那么清楚的现代日本人,恐怕也不太明白这一点吧!为什么清朝的国土里,也包括了朝鲜呢?朝鲜并不是清朝实际管理统治的领土吧?

这是西方、近代的思考模式与用语。西化与近代化是日本明治时代的国策,现代的日本人也同样以西方的标准来思考事物。但是,当时的中国却不是这样。清朝的对外关系是「互市」与「朝贡」的组合,条约虽然有约束力,但不过是「互市」的一部分。要统一清朝的所有对外关系,是不可能的事。因为除「互市」外,清朝还有「朝贡」的对外关系。事实上,当时中国与朝鲜、琉球、越南、缅甸等周边国家,也还保持着「朝贡」的关系。

在礼仪上,「朝贡国」对中国行「臣礼」,与中国是上下关系。上位的中国是「上国」、「上邦」,向中国朝贡的国家是「属国」、「属邦」。

中日修好条规的第一条「所属邦土」的缩写就是「属邦」。因为「属邦」和「属国」是同义语,所以李鸿章等人的逻辑就可以成立了。那与日本人所想的属国,当然在意义及内容上有所不同。不管是朝鲜还是越南,虽然是中国的朝贡国,却都有独自的内政与外交。中日不同意义与内容的「属国」,就是问题所在。

中国拥有的复数「朝贡国」、「属国」中,具有绝对重要位置的,就是靠近北京的朝鲜。朝鲜对中国的国家安全而言,占有不能忽视的地位。李鸿章所忧虑的「日本再次入侵朝鲜」,是指十六世纪未明朝时丰臣秀吉出兵朝鲜,当时明朝出兵助朝鲜,曾与秀吉的日本军交战。因为这样的历史与「倭寇」事件,中国把日本定位为对中国有军事威胁性的国家。为了不让日本出兵朝鲜的情况再度发生,所以要用条约来约束日本。这就是中国的中日修好条规的本质。

这是日本政府事先完全没有想到的事情。此后,日本与清朝之间的不信任感愈来愈严重,频频出现对立的情况。而朝鲜成为对立的焦点,一切都从这里开始。

中日修好条规签订约两个月后的一八七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因为海难而飘流到台湾的五十四名琉球宫古岛岛民,被当时称为「生番」的原住民杀害了。于是,日本在一八七四年五月,派遣了三千六百名远征军在台湾南部登陆;这批日本军于同年六月攻打「生番」的根据地。

这就是所谓的「出兵台湾」。但是,为何会有这样的举动呢?先从日本的立场来看。日本视琉球人为日本人,琉球人在清朝的领土上被杀害了,当然要向清朝追究责任。

但是,清朝方面的回答却是:台湾的「生番」不在清朝的统治内,所以清朝没有责任。清朝统治中国的方法是「尽量不去干涉社会现状」,对台湾的统治当然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必须负责日本人遭受伤害的国家或政府,并不存在,所以要追究责任的话,只有日本人自己去追究而已。

日本出兵台湾的事,也冲击了清朝,在震惊之余官方发表声明,谴责日本,认为「日本出兵是违反条规」的行为。也就是说,日本违反了日本与清朝缔结的中日修好条规,是不正当的行动。至于为什么说那是违反条规的呢?因为日本使用武力,侵攻了清朝的「所属邦土」。既然「朝贡国」朝鲜是「所属邦土」,那么台湾就更不用说了。

为了化解深化的对立,日本政府派遣大久保利通到北京,进行和谈。经过两个月漫长的艰难交涉,双方仍旧是互不让步。双方的争论点在于台湾的地位与出兵的是与非。而让双方僵持不下的原因,就在于国际法与中日修好条规的对立。

台湾的「生番」基本上没有受到清朝的实质统治,按照国际法来看,并不是清朝的属地属民,所以日本应该不受中日修好条规的约束。这是大久保利通的主张。然而清朝完全不理会国际法,台湾既然是清朝的属地,日本理所当然必须遵守中日修好条规。

谈判之所以没有立即决裂,是因为还没有准备好军备的清朝为了避免发生战争,而做了让步与妥协。如此当然消除不了双方的矛盾。日本视清朝为不依国际法行事的国家,清朝则认为日本违背条约,以武力侵犯中国属国,在这种互不信任的情况下,自然会对对方抱持警戒心。于是掌管军事的李鸿章以日本为目标,把日本当作假想敌,开始建设北洋海军。

「属国」的「灭亡」

在日本出兵台湾的讲和谈判上,清朝做出了台湾的「生番」加害「日本国属民」的声明。这等于间接承认了日本的主张与出兵台湾之事。日本于是趁此机会,加速琉球的日本内地化,让琉球人就是日本人之事成为事实。琉球自十五世纪建国以来就是明朝的朝贡国,也就是明朝的属国。但十七世纪初,琉球被日本萨摩藩征服,臣属于萨摩藩,等于也属于日本。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成为近代化国家为目标后,逐步地将琉球实质地编入日本的版图。

一八七二年,琉球王国改制为琉球藩,琉球国王尚泰被任命为琉球藩王。结束了出兵台湾的事件后,一八七五年明治政府派军队驻留那霸,废除琉球与清朝的「朝贡」关系,并且强烈要求琉球使用明治的年号。从此,琉球不再向中国朝贡,清朝也终于在一八七七年发觉事态的变化。

日本与清朝的关系更加恶化了。清朝于隔年十月向日本提出抗议,日本政府则以清朝的抗议文件上有无礼的言词而予以驳回,并且态度强硬地在次年的三月接收首里城,置冲绳县。这就是所谓废琉置县的「琉球处分」。

日本「琉球处分」给予清朝的冲击不亚于出兵台湾。对清朝来说,不管是出兵台湾或「琉球处分」,都是日本违反中日修好条规中「所属邦土」条款的侵略行为。清朝对琉球原本没有太大的依恋,但是,失去了「朝贡」国,相当于「属国」的「灭亡」。这是清朝所忧虑的事情。

如果琉球「灭亡」了,可能会影响到同为「属国」的朝鲜。中国当局因为有这样的担忧,所以一再表明互不侵犯「所属邦土」的立场。然而忧虑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一切都与朝鲜半岛有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