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群驾驶帮把风 男偷倒废弃物赚3万 惨被判1年2月
有多项前科的黄姓男子为赚取3万元利益,与其他同行一同将废弃物乱倒于停工工地。(邱立雅摄)
有多项毒品、窃盗前科的黄男,为获取3万元利益,与刘男两人将收购的废栈板等废弃物,合伙其他非法清除废弃物驾驶,一同将大批废弃物弃置新竹县某停工工地现场,遭民众报警由环保局、竹东分局前往稽查发现,新竹地院依废弃物清理法判处黄男1年2个月有期徒刑。
黄男及刘男知悉未领有废弃物清除许可文件,不得从事废弃物清除,两人由刘男指示黄男前往桃园市观音区潮音北路附近,受不详之人以5万元代价,委任其清除含有废栈板、废板模、废塑胶之营建废弃物,黄男并驾驶营业货运曳引车将该大批废弃物载离现场。
黄男收受本案废弃物后,为寻觅地点堆置清除,遂与其他非法清除事业废弃物驾驶合谋,觅得新竹县茄苳交流道联络道路穿越中山高工程(新林路至宝新路)的停工工地现场,认为非常适合弃置废弃物,再由刘男连系其他人分工合作偷倒废弃物。
2022年初,众人前往停工工地等待,刘男为共同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其余不详人士则在茄苳交流道至停工工地沿路设点把风,直到午夜0时许,一名驾驶告知其他人可进场堆置后,黄男及其他非法受任清除事业废弃物驾驶,进入停工工地堆置其等非法受任清除事业废弃物,黄男并支付2万元堆置费用予刘男。
3天后经民众告发,环保局及竹东分局获报前往稽查,发现堆置有废塑胶、废泡棉、废矽酸钙板、废玻璃、废黑色塑胶粒、废木材、废铁、营建废弃物、废保丽龙夹带生活垃圾之事业废弃物,循线查获黄男等人。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黄男行为妨害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对废弃物的行政管制,与其他车辆驾驶共同堆置大量废弃物,损害均属严重,依废弃物清理法判处黄男1年2个月有期徒刑,刘男则另行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