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女外劳2 iPhone!主嫌身亡 把风男被判7年2月还得赔26万

把风男子被判刑还得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图为示意图。(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叶姓男子去年5月和陈姓男主嫌侵入民宅,强走女外劳iphone6s、4s手机,后来陈嫌身亡,而他则是被台南地院法官判刑7年2个月,民事部分,还得赔偿贰拾陆26万5500元!

依判决书提到,陈嫌开车载叶男到该民宅附近的宫庙前广场,再一起走路到民宅,由叶在外把风,陈嫌则已在民宅厨房内取得的刀子,抵住女外劳颈部,并殴打对方,又持黑色束带捆绑对方双手,接着强盗IPHONE6S、IPHONE4S手机各1 支后逃逸。

女外劳控诉,被抢走的两支手机残值共为1万5500元,并因此受有机神上损害51万5500元,要向把风的叶男求偿50万元精神慰抚金。

法官审酌后,因叶名下财产,而他的行为造成女外劳精神上痛苦及人格自由受侵害状况等,给付精神慰抚金应以25万元为适当,逾此金额请求,则不应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