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不再列席 考试院长伍锦霖:五权分治丶相互尊重

考试院长伍锦霖。(本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日前通过修正考试院组织法,行政院也决定不再常态派员参与考试院会,考试院长伍锦霖今天表示,考试院对各机关考铨业务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责,不会因为修法和附带决议而改变。他也呼吁各宪定机关本于五权分治,相互尊重原则,为建立更中立的文官制度共同努力。

立法院上会期审查通过「考试院组织法」修正案并做成「考试院不得要求行政院所属机关首长常态性列席本院会议,并课提出政务报告」的附带决议,行政院据以函知考试院,不再常态性派员列席考试院会。

考试院今天举行院会,列席的行政院人事总处副人事长苏俊荣解释,行政院一向尊重立法院的决议,人事总处依据《人事总处组织法》规定,「有关考铨业务,并受考试院监督」,未来考试院举行有关考铨业务的会议,人事总处都会派员出席,并表达「政府是一体的」,认为行政、考试两院和谐至关重要,多位考试委员对苏俊荣的发言,也多表肯定。

伍锦霖在与会委员发言之后,做出回应。他说,在我国五权宪政的政府体制下,各院彼此之间,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增修条文的规范,相互尊重各自的宪定职掌,这应是我国宪政运作多年来,各宪定机关首长及其成员普遍的共识与默契。

伍锦霖说,考试院为国家最高考试机关,掌理公务人员考铨等事项,这是宪法赋予本院的职掌,他身为院长,有责任也有义务坚守及善尽宪法所托付的职责。他强调,考试院对于各机关执行考铨业务时,对其所具有的合法及妥适性监督权限的依据,都有源自于宪法及其增修条文所赋予考试院宪定职掌事项的规范为其凭据,这些监督权限并不会因为相关机关组织法律的修正,或任何宪定机关会议的附带决议,而有所改变。

伍锦霖指出,文官制度的健全与否,固然是考试院责无旁贷的宪定职责,但基于政府一体,他呼吁并期盼各宪定机关,都能本于五权分治,平等相维、相互尊重的原则,秉持宏观的气度,为建立更稳健及中立的文官制度共同努力,这才是国家及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