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桃園航空城拆遷重建補助 加發6項獎勵金
行政院和桃园市政府要加码补偿航空城工程拆迁户,但是有些细节和期程一直不明确,地方希望政府赶快开说明会讲清楚,图为航空城会在芦竹区的开发工程。记者郑国梁/摄影
有鉴于营建物价波动,行政院昨天核定调整过的桃园航空城拆迁重建方案补助标准,确定加发6项补助奖励,包括住家房屋补助费、安置街廓重建协助金、配合加速开发奖励金、房租补助费、安置住宅售价调整,以及未选择政府安置方案的区外安置者协助金。
行政院指出,鉴于近期营建物价上涨,为落实航空城先建后迁居民安置,并保障拆迁户居住权益,依内政部土征小组2021年审查航空城区段征收计划案所作附带决议,郑文灿3月11日召开推动桃园航空城核心计划专案小组会议时,承诺配合民众重建时的营建物价波动指数,研议规画拆迁重建补助措施。
6项补助奖励如下,第一是「住家房屋补助费」,针对设有户籍、实际居住且用途为住家的建物所有权人,以建物补偿费(救济金)加计自动拆迁奖励金的25%发给;第二是「加发安置街廓重建协助金」,配回安置街廓兴建房屋的安置户,完成二楼版勘验后,可申请每建坪补助3万元,并以300万元为上限。
第三是「加发配合加速开发奖励金」,目前尚未搬迁的建物所有权人,于政府订定的搬迁时限内完成搬迁,发给建物补偿费(救济金)的15%,也就是说,最后一批拆迁户只要在期限前,也有15%的加成补偿。
第四是「加发房租补助费」,为配合先建后迁期程调整至2026年12月,已于2022年底前完成自动搬迁者,合法建物原来为80万,再加发58万元、非合法建物原来为72万元,再加发52万元。
第五是「安置住宅售价调整」,首先,安置住宅售价调降,住宅每坪售价(不含车位)调降3万元为原则,且不设限制移转年限;其次,小面积弱势安置住宅差额减收,申请配售130㎡以内房型,且所领总补偿费低于600万元者,于所领总补偿费与600万元间差额,由政府负担50%。
第六是「未选择政府安置方案的区外安置者协助金」,若是自行于区外兴建房屋的协助金,可于土地区段征收公告日起(2020年11月9日)至2026年12月止有兴建房屋事实,并于2026年6月前完成自动搬迁者,每一建坪补助3万元,并以180万元为上限。
自行于区外购买房屋的协助金,可于土地区段征收公告日起(2020年11月9日)至2026年12月止有购买房屋事实,并于115年6月前完成自动搬迁者,每坪补助3万元,并以165万元为上限。
行政院指出,郑文灿已责成交通部尽速依上述核定内容,修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办理桃园航空城机场园区特定区区段征收案安置补助救济奖励原则」,并据以办理发价作业,以实质协助民众尽快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