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認總預算、財劃法修法窒礙難行 明提出2覆議案
行政院长卓荣泰。图/联合报系资料库
历经院际协调、朝野协商,行政、立法僵局持续,行政院认定「今年度总预算案」及「财政收支划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窒碍难行,预计在明天行政院会提出覆议案;与此同时,行政院也将透过解冻、动支预备金及追加预算,盼用最快速度补救。
立法院19日送出总预算案、财划法三读修正案也同时送抵行政院,政院当天即称将研议合法合宪救济方式,且两案有竞合关系,恐引发生效前后顺序争议。由于覆议须在10天内提出,行政院经研议后,决定在明天行政院会提出2项覆议案。
根据行政院会议程,第一案为财政部会衔主计总处,针对「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条文中第8条、第16条之1、第30条有窒碍难行之处,因此将建请依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提出覆议。
其次为主计总处签呈,对于今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政院认为有窒碍难行之处,建请依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提出覆议,请核议案。
主计总处日前已整理出12项总预算案窒碍难行之处,质疑立院审查报未列总删除数、删冻规模更胜以往,造成许多部会施政窒碍难行;财划法部分,政院过去曾指出修法未设定生效日期,改变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结构,却未并同检讨事权分配,大幅削弱行政权,造成中央部分施政项目无法顺利推动或延续。
宪法规定,立法院对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15天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2分之、57人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