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废除停复保 洪子仁:只要是国民就应缴保费
新光医院副院长洪子仁。(本报资料照片)
宪法法庭去年底释宪,指《健保法》停复保施行细则违反法律保留原则,自判决公告后2年失效。健保署长石崇良日前接受本报专访时透露,拟废除停复保制度,旅外国人只要仍有户籍,就应持续缴保费,出国期间可藉视讯诊疗取得慢性病处方。医界人士对此表示支持,只要是国民就应缴健保费,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现行健保规定,国人若出国半年以上,得持续加保或办理停、复保;若出国超过2年,户籍迁出就会被退保。除籍2年内返国者,可在恢复户籍日起重新加保,但若除籍2年后才返台设籍,就得有半年的等待期。
根据健保署修法方向,未来所有在台设籍的旅外国人都得持续缴保费,人在海外期间若有紧急医疗需求,可自垫医疗费用后回国申报退费。健保署也将考虑开放旅外国人透过视讯诊疗取得慢性病处方,由健保给付,并由其家人将药品送至海外。若出国超过2年,户籍被迁出即被退保,可自愿性选择重新加保,在恢复户籍后,需有6个月等待期,才能加保。健保署预计明年上半年将修法草案送入立院,若一切顺利,最快可在2025年上路。
台湾医务管理学会理事长、新光医院副院长洪子仁认为,只要是中华民国的国民,本来就不应该离开台湾就不缴保费。健保是社会保险,保费的费用不高,出国的2年内,健保费仍应继续缴。
洪子仁表示,废除停复保的同时,健保署也有配套措施,拟让海外国民透过视讯诊疗看诊、取药,由台湾家属将药品寄送至国外,且看病的单据也可向健保署申报。他认为,健保署的改革方向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只要是国民就要缴费,除籍后则不用缴,医界也是全力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