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国人「缴交出国期间保费」才可用健保?民团:应直接废除停复保

卫福部抛健保改革资料照。(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健保署长李伯璋抛出健保改革方向,针对海外国人返台用健保问题,提出停保、退保国人应缴交出国期间的健保费用才能恢复使用健保。民间团体认为此政策不合理,国人出国停保、退保都是依照政府法规进行,有何立场「追回期间保费」?建议应直接「取消停复保规定」。

卫福部一口气抛出针对海外国人的健保改革方向,除李伯璋谈及拟修法「追回旅居海外国人出国期间保费才可恢复使用健保」之外,卫福部长陈时中也提出,拟把旅外国人的「海外收入」纳入健保收费级距,可避免在国外收入多者,所缴健保费却较少的情况

根据现行健保规定,出国超过6个月、未满2年的国人,可以办理停保,返台之后复保;出国满2年者除籍,健保也会自动退保,未来必须等待6个月才可再次加保;不管复保或者加保,先前没有无健保状态的健保费用无须再缴。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受访表示,出国6个月以上得以办理停保,是国家允许的,甚至于退保更是因为健保资格户籍连动,出国超过2年以上除籍者会自动被退保,即便民众想继续投保也不行。她认为,规范在政府的法里面,没有立场与资格去追缴期间费用。

▲督保盟发言人滕西华,资料照。(图/记者周宸亘摄)

滕西华认为,如果研拟要求出国国人缴交健保费,应该直接从「健保施行细则」取消停复保规定;而长期于海外生活、具有双重国籍国民,则可评估其旅外时间给予不同的等待加保期。

至于以海外收入作为健保收费级距标准,滕西华先是开玩笑说「如果收得到我不反对」,她进一步解释,有海外收入者不仅是旅外国人,在台国人一样有,但相关海外所得并没有加计在补充保费之中。

现行健保费除了经常薪资所得计算的「一般保费」,另针对高额奖金股利所得、兼职薪资、利息所得、租金等收入收取「补充保费」。

滕西华认为,若要收取海外所得,应该在一般保费之外,以补充保费方式加计,且应该不分旅外或在台国人,但她话锋一转提到,「请执政党与其想这么多收费名目,不如直接推家户总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