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大法官配合執政黨神速 小法官辦鄭文燦案龜速

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郑文灿卷入贪污弊案,法官裁定以500万元交保,郑笑着离开法院,桃检认为法院裁定认事用法不当,连夜将抗告书送抵地院,但法院直至上班日才处理。记者陈恩惠/摄影

大法官为了执政党抗拒国会改革而声请的释宪案,从决定到寄发通知都行动迅速、不管手边还有多少与人民权益相关的案件;相较于桃园地院处理全国瞩目的桃园市前市长郑文灿涉贪交保、检方抗告案,却非得要等到上班日才一一处理,大法官配合当权者的超快速、与桃园地院法官处理郑文灿案的照表操课,再次让国人见证到司法的差别待遇。

绿营针对国会改革声请释宪案,立法院党团声请隔天,大法官几乎没有任何审查就决定受理,宪法法庭7月3日公布,7月10日就要开庭讨论暂时处分案,宪法法庭书记厅3天寄3次通知书给立法院,要求在不到一周时间内交出诉讼代理人等名单,被质疑宛如插队急件处理。

宪法法庭书记厅说明指称,7月3日寄送准备程序通知书,7月4日大法官又评决决定8月6日进行言词辩论,当天下午即寄送开庭通知书,注意事项中明载「到庭辩论立委、机关代表及诉讼代理人的限制人数」;考量立法院属大型合议机关,特别准许得由至多三名机关代表出席。书记厅指出,为求此部分内容记载明确一致,大法官在七月五日上午评决,重新制作准备程序通知书,并以「最速件」送达各当事人。

从宪法法庭的相关动作,看得出上周大法官们是如何紧锣密鼓、以最快速度处理国会改革法案的释宪案,连幕僚单位都动作迅速的当天发文。

回头看看桃园地院处理郑文灿的案子,不管是先前检方声请搜索票,4次被驳回,还是收押4个行贿者,却让收钱、事隔一年退钱的郑文灿交保理由能否经得起检验,检方在羁押庭上已表达要抗告,抗告理由也在周日很快就提出。

桃园地院昨表示,对检方提出抗告,今天上班日会启动作业,包括影印卷证、制作函稿、送印盖章、安排人员送往高院,将以「最速件」进行。却忘了社会瞩目案件的抗告,依据规定是不分假日、上班日都应指定专人办理、送件。

司法院规定「法院办理侦查中声请羁押重大、瞩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点」第九点,声押案件分案时应在卷面注记,裁定正本等诉讼文书制作及交付送达,与抗告送卷程序,应指定专人办理。

依规定,郑文灿案虽在周六下午交保,但检方既已当庭提出抗告、并迅速提出抗告书面理由,桃园地院即使是周末,也都有值班人员,可立即将抗告卷宗送交抗告法院;尤其检察官当庭就已声明要抗告,法院更可先把相关资料准备好、安排好专人立即送达。

甚至过去也不乏瞩目案件对收押抗告,包括羁押声请书、讯问笔录、裁定、抗告书状及其他必要卷证等先以电信传真等方式传送给抗告法院。依照司法院的规定,抗告法院承办人员应即时处理,迅速分案,经裁定发回者,立刻发送卷宗,并得嘱托原审法院代为送达裁定正本,力求缩短作业流程。

过去瞩目案件的羁押抗告在假日处理的案例并不少见,桃园地院却非得等到上班日才要整卷、送件,还好意思说会以最速件进行,看看大法官们的作法,龟速还自以为神速的桃园地院,真该好好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