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地鼓勵農民放棄宅基地 中央喊話:要留後路

中国多地鼓励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买房,引发舆论恶评。中国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24日喊话,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一定要稳慎,「不能花个几万块钱就彻底买断了」,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

在中国大陆,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个别农民拥有使用权。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转让宅基地后,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为了房地产去库存、缓解财政压力,中国多地鼓励农民放弃宅基地,转到城市买房,并提供补贴。例如,安徽凤阳县政府表示,6月20日至年底,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并进城买房的农民,可获得一次性人民币5万元(约新台币22.6万元)的购屋奖励。

地方政府此举引发舆论抨击对弱势农民割韭菜,要是农民今后付不起房贷,形同断了他们的退路。

中共20届三中全会闭幕后,韩俊24日在国新办记者会答复媒体提问时,主动提及宅基地退出争议。

韩俊强调,以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为例,总的政策基调是,推出这方面的有关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花个几万块钱就彻底买断了」,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未必就是划算的,这方面「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一定要为农民的长远利益着想。

他并强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所有法律在这点上讲的是非常清楚的,政策要求也是非常明确的。在这一点上,「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

陆媒第一财经25日发表社评呼应韩俊,强调宅基地退出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

社评指出,宅基地退出是农村土地流转(转让使用权)的一部分。自2014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来,土地流转面积超过5.5亿亩,为农业生产规模化、效益化等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但由于宅基地退出具有高度敏感性,关系到很多人「根」的问题,相关方面还在积极探索之中,总的基调是稳慎。

社评强调,土地流转要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严格落实「三不」原则,也就是不得违背农民的意愿、不得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同时,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权」。

对于韩俊提到宅基地的退出不能「刮风」,社评说,这两个字指出了症结所在,尤其是在当前房地产面临很大去库存压力、地方上土地财政难以持续的情况下,就更容易助长「刮风」的风气。此举一方面是为了获得政绩,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实际收益,两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互为因果。

社评直指,一些地方推出的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是实际上取消了这些农民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也就是「买断」。这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没有给宅基地的拥有者留有「后路」。

社评并强调,在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宅基地也不是不可以退出。自愿不用多说,就是要出于农民的真实意愿,而非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者诱导;有偿则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社评最后呼吁,今后,推进宅基地退出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稳妥审慎进行,防止「刮风」;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留个「后路」包括很广的含义,包括健全土地现实收益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