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农地出租新法--农田合种

李武忠

面对农村人口高龄化,农业后继无人,导致农业生产力降低,农业结构失衡,如何顺利完成世代交替,为农村注入新活力,让农业再进化,已是当前农业施政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农政机关为了让高龄农民能把农地交出来,由大佃农年青农民来承租,自今年一月起将原有每年补助休耕两期改为一期,另一期鼓励种植其他作物,希望透过减少休耕地补助手段来降低农民休耕意愿,并对愿意把农地拿到农会「农地银行」媒合的农民提供优惠,如果租不出去第二期办理休耕政府仍会给予两万元补贴,来提高高龄农民将土地出租的意愿,立意甚佳。

问题是政府虽然提出多种复耕选项包括:奖励种植替代作物;具外销潜力作物;有机作物;有机作物;地区特产或种植短期经济林等,但是相关配套不够完备,许多农民考虑到种苗水源、技术、产销、方便性人力、收益等现实问题,且对政府政策推动的持续性产生疑虑,复耕项目最终还是选择他们最熟悉的种稻,根据官方统计今年第一期休耕转作水稻面积近八千公顷收获量可能增加五万–六万公吨,是否会影响到收购粮价农民已经开始剉列等,农政机关应该尽速出面说清楚讲明白好安农民的心,也可以减少被粮商操作的空间。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推动攸关农民生计的农业政策经常朝令夕改,让许多农民对政府失去信心,宁愿不领补助也要保有农地,尽管政府官员一再保证出租农地绝对不会收不回来,也下乡举办多次宣导讲习,但是许多高龄农民配合意愿仍然不高,反让种稻面积暴增。政府未能对症下药,想要「腾笼换鸟」的企图恐怕很难奏效

根据这些年钻研有关「筑巢引凤」、「腾笼换鸟」等策略运用心得,要透过「腾笼换鸟」来强化台湾农业经营效能与国家竞争力,其实是有方法可循。政府若顾及高龄农民心态可以推动「农田合种」制度,不仅高龄农民可以保有自己农地无需交出来,还可以和合作社、产销班、农企业或农业经营理念效率高的农民采取「合种」模式,让他们以代耕契作方式帮助高龄农民来种植政府奖励之经济作物,兼具提高经营效能和纾解劳动力不足等优点。农民除了天天可以看到自己的农地(没有需把农地交出的疑虑),心里多了份踏实感,还可以自行选择合作对象,不怕自己的农地遭到滥垦、滥用。

更重要的是高龄农民可以领到两期补助,因为第二期转作进口替代作物、地方特产等可以领取政府相关奖励补助,所种植的经济作物收成后还可以分红,既不需要向昔日一样担心产销失衡的问题,农民总体收入也不亚于先前政府给予两期休耕共九万元的补助金额,却可以避开「把田交出来」的阴影,何乐而不为。

这样的构想前些日子下乡与地方农民、农会、合作社、农企业等研商时获得普遍的认同和支持,并找到愿意试点的合作对象,未来还计划结合邻近农村社区资源扩大「农田合种」效果,并进一步整合出六级化产业(一级生产+二级加工+三级休闲)的总体农村营造,借以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鼓励多元化经营,开展农工商协同合作,达到活化农地与农村经济的目标,让农业成为幸福产业不再只是选举口号。而相同的模式亦可运用到渔村的合作经营。

改革不能躁进更不能专断,应该要集思广益才能达到目标,特别是针对攸关民生的农业议题。政府不经意的采用新、旧农词汇,隐含改革与反改革的意涵,徒增对立反画出世代鸿沟,不利于未来台湾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世代传承,政府施政是该多用点心了!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经济系教授。本文为网友投稿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