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低地力地拚绿能 学者忧心光电毁农

由能源公正转型监督小组举办的「能源公正转型系列短讲」昨天举行第一场,约90位参与者上线,内政部、农委会鼓励低地力农地种电。不过学者认为,低地力农地的定义需要被进一步厘清,如此才能避免光电发展影响农产业生计。

依农委会模拟划设,全台第一类农业发展区(平原)为31.4万公顷、第二类(都会区周边及沿海周边)为19.5万公顷、第三类达73万公顷(山坡地)、第四类及第五类各界分别为1.9万公顷,共达约127.7万公顷;但因为产业发展等原因,县市政府划设第一类仅有26.7万余公顷、第二类则扩张至25.5万公顷,农地划设仅达112万公顷左右。

台北大学都市计划研究所副教授叶佳宗昨天指出,以农地白皮书初稿来看,农委会会持「农业为本,绿能加值」,在农业为本前提下寻求农地多元利用,并以「优良农地维护农业生产、次佳农地鼓励多元利用、不利耕地变更利用」为原则。

不过,从农业生产角度分析,并不存在低地力农地的问题,只有是否适地适种的问题。叶佳宗昨天演说也提醒变更土地利用要小心审慎、不应大量变更,要采多元合作方式。

面对外界担心光电毁农,叶佳宗建议,应整合并维持农业发展,如果真的要转为光电,就不需要假容许、而是真正的释出,不然未来假农用真种电的话,农业部门管理将会更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