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毁农式绿电 中央闯祸地方善后(曾志超)
云林县府发函经济部,盼中央绿能政策纳入总量管制,订定审查作业规范。(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近年来为了弥补能源缺口,政府被迫大力扩增太阳光电与风力发电等再生能源,但未严格把关,不仅破坏农渔生产,且危及生态,更一再引起民众抗争,并衍生不少弊案官司。日前云林县政府开第一枪,发文经济部能源署,要求中央总量管制、统一审查作业规范,在中央政府改善前拟暂缓核发绿电设厂同意函。
对于云林县长张丽善的要求,行政院长卓荣泰表示,若是一方面希望发展科技,一方面对能源转型又没办法来投入的话,这是违背的。但他在视察台南绿能的发展时指出,发展绿能还是要以农渔优先,中央会制订透明合理机制,并严惩不法。
在意识形态绑架下,民进党政府盲目推动「非核家园」政策,减核又遇到以AI为主的科技业投资潮,用电需求将激增。政府除了提升燃气发电外,更将发电重心放在再生能源上,因此广大的农、渔业用地成为设置再生能源设备的主要目标。
以国外的经验来看,日本营农型的发电模式,在农地装设光电板须维持农业经营,要件相当严格,发电支柱结构需简单、易于拆卸;发电设施需保证农田能继续耕作;光电板的角度、高度和间距需确保农作物能获得所需的阳光,并让农业机械能在支架下正常运作;不得影响周边农田的使用与排水等设施;发电设施下农田的作物产量不得低于同年该地区平均产量的2成。若是违反前述规定,必须立即拆除发电设备回复到可耕地的农田状态。
反观我国,虽然卓院长表示,发展绿能还是要以农渔优先,而且高喊「农电共生」,实际上却只关注发电设施,不顾农作生产与渔业捕捞,未经严格把关,因此引发诸多争议,甚至造成毁弃农业的后果。例如:台南七股区竟有1成土地用于种电,造成农地、鱼塭破碎化,冲击养殖业;彰化、澎湖等地的大片海域被规画为离岸风电的风场,设立禁渔区,大幅限缩渔场。
监察院早在2017年就已纠正农委会、经济部及经济部能源局,批政府打着「农地种电」的旗号,农业设施未能依原核定的经营计划内容使用,反而演变成绿能设施喧宾夺主、掠夺农地资源之乱象。但经过多年,问题未曾缓解,反愈演愈烈,也让地方民众抗争不断,且「绿能蟑螂」到处横行。
尤其是农业大县,且太阳光电发电量排名全台前三大的云林县,太阳能发电厂的设立让地方农业收入骤减,生态恶化,经常成为民众抗议的对象,承受极大压力。因此云林县政府于7月底发函经济部能源署,希望中央绿能政策能从长计议,要求纳入总量管制,并希望有统一的审查作业规范;在中央改进前,县府将暂缓核发再生能源发电厂设立同意函。
但对于云林县的难处,中央政府似乎不怎么在意,经济部长郭智辉回应,「应该是有误会,大家要共同为产业努力」。郭部长眼中似乎只有制造业,一副为了经济发展,牺牲农业又何妨的态度;行政院长卓荣泰则称,很多地方政府也重视科技发展,希望地方能成为科技大县,但若一方面面对能源转型议题又无法投入,这就是相互违背。暗批云林县想要争取台积电等大厂进驻,转型为科技大县,却不愿意扩增再生能源。
云林县并不反对发展再生能源,而是不满我国「毁农式」的绿电发展模式。相反地,根据台电网站资讯显示,云林县为再生能源的模范生,是全台太阳光电发电量前3大县市,发电量远高于民进党执政且获台积电青睐的屏东县、高雄市、嘉义县。
国内缺电主因是执政党废核所致,闯祸的中央,反过来批判努力发展绿电,协助收拾残局的云林县,赖政府显然缺乏正当性。更何况,如果中央一再漠视地方发展绿能的困境,我国绿能的发展注定会牛步化,并且争议不断,离政府设定的目标只会愈来愈远。
(作者为中华经济与金融协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