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党部认定不当党产 蓝批强占民产

行政院党产会6日开会,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土地及建物是不当党产,应收归市有。台中市长卢秀燕表示,会依法处理。(张亦惠摄)

行政院党产会6日开会,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土地及建物是不当党产,应收归市有。台中市党部主委颜文正对此表示错愕,痛批根本是「强占合法民产」,他表示,市党部一定会聘请律师,要求政府对此给予公平的对待。台中市长卢秀燕则说,会依法处理。

颜文正表示,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土地与建物,是民国73年时,市政府要求市党部搬迁而提供的搬迁补偿,当时五期刚好重划,且是经议会通过将土地连同建物卖给党部,花了3500万元,却在40年后说不合法,非常不合理,党部一定会聘律师做后续处置。

台中市议会国民党团书记长黄馨慧表示,现有党部若是确定不当财产取得,该还就要还,若有争议,党中央可提起行政诉讼。国民党台中市议员李中则认为,收回没有道理。

民进党团干事长蔡耀颉说,党产会对党产跟党部来源会有一定程序了解,也会讨论国民党拥有这些财产的合法性跟来源,既然已决议回归市有,给市民使用总比给特定政党使用的公益性更高。民进党的党部都是用租赁的,没有购买,是党公职人员跟善心人士捐款租用的。

台中市地政局说明,国民党台中市党部坐落西屯区大墩段476地号土地(行政区调整前为西区大益段2地号),原为1985年间完成的台中市第五期大墩市地重划区内的抵费地,经台中市市地重划协调委员会决议,当时让售给台湾省民众服务社台中市支社,并经省地政处同意备查。

地政局指出,针对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土地、建物应移转市府所有,将待正式公文送达后,依法处理。

国民党中央发声明表示,国民党已多次说明台中市党部相关取得过程,一切合法合规,党产会未经过适当调查程序即做成不当处分,国民党一定会上诉到底,以维护应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