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控NCC扩大解释法条 有色眼光审查

中天亚洲台和亚视策略合作。(报系资料照片)

违法滥权再添一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日召开第1005次委员会议,否准中天电视申设中天亚洲台,理由是中天亚洲台制播新闻性节目过高,加上规画与大陆公司合作制作节目,恐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中天对此深表遗憾,表示NCC以中天内控未改善且扩大解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由否准,显然是带着有色眼光审查此案,打压中天手法如出一辙。中天为争取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将依法持续争取在电视频道发声。

中天有意将于海外播送之中天亚洲台申设为境内频道,NCC表示,案件经当事人陈述及补正,程序完备;唯经委员会议综合审酌该频道营运计划及补正资料、申请人到会陈述内容,以该频道营运计划载明,主要节目类型为综艺节目、次要节目类型为新闻节目,惟拟制播新闻性节目超过50%(新闻报导占29%、时事评论占29%等),与营运计划叙述不符。

NCC还说,经审视中天自律及内部控管机制之规画,与前自律内控组织多数雷同,未有明显改变,难以期待其落实新闻专业自主;另因中天于营运计划书中规画与大陆公司合作制作节目,其营运计划书恐有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之1第1项第1款规定之虞。

有关中天亚洲台落地案中,规画拟与大陆媒体跨海采访连线及新闻采购等,中天强调,均符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范。

至于NCC指控中天自律及内控机制,事实是过去一年,中天针对NCC数件不当裁罚正进行司法行政诉讼,其中「凤凰云」案件,法院认为NCC处分恣意判断而违法,逆转判中天胜诉,也证明中天并无当初NCC指控自律及内控机制问题,NCC再次以自律内控为由否准中天亚洲台申设,明显违反法院判决意旨,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