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股權收歸國有 擬官派董事實質接管

缠讼7年,行政法院日前判决国民党营中投、欣裕台两家公司所有股权为不当党产,将收归国有。图为国民党党部。本报资料照片

缠讼7年,行政法院日前判决国民党营中投、欣裕台两家公司所有股权为不当党产,将收归国有,纳入国发会管理的促进转型正义基金。政院官员表示,初步讨论将以派驻官方董事进驻,实质接管。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多年前对国民党作出处分,其持有中投及欣裕台公司2家党营事业新台币156亿元股权应移转国有,国民党兴讼。一审法院判国民党败诉,国民党提起上诉,二审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上诉,缠讼7年后全案确定。党产会昨天表示,中投、欣裕台股权将收归国有,纳入国发会管理的促进转型正义基金。

根据促进转型正义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此基金主管机关为行政院,管理机关为国发会,基金来源包含由政府循预算程序拨款,以及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依法移转、以协商或其他方式取得之财产,及其处理相关收入,或是受赠收入等。

政院官员对中央社记者表示,此案在党产会处分出炉后,国民党、中投及欣裕台分别提出诉讼,主张移转国有的处分违法,请求撤销行政处分,原先党产会的处分也被要求暂时停止执行,不过,中投及欣裕台并非被处分的当事人,有不适格的疑虑,诉讼仍在进行中,而国民党目前则已确定败诉,党产会与其律师将研究是否可以马上执行处分,或是要等到另外2案判决结果。

党产会过去透过行政处分取得的财产清单,种类都以现金或是土地建物,以及不动产拍卖为主,此次是首次股权转移。政院官员说,只要是被处分的不当党产,都将依照促转条例第7条规定,由促转基金管理,并做为推动转型正义、人权教育、长期照顾、社会福利政策及转型正义相关文化事务用途,再循程序报行政院核定。

官员说,接管不当党产不一定要换成现金,中投、欣裕台将被视为广义的公有财产,初步讨论将由官派董事进驻,实质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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