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敗訴確定 中投、欣裕台充公

党产会认定中投、欣裕台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处分将两家公司全部股权移归国有,国民党提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今判国民党确定败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中央投资、欣裕台公司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八年前处分国民党将持有的全部股权移转为国有,国民党不服提行政诉讼,期间大法官宣告党产条例合宪,最高行政法院昨判决国民党败诉确定,确定要将股权移归国有,一五六亿元资产全数充公。

对此,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表示,民主政治可不可以把一个政党的财产,透过一个特别条例没收,将来由历史公断。党内表示,国民党绝不会就此罢手。

党产会二○一六年处分国民党应在收到处分书卅天内移转持有的中投、欣裕台公司全部股权为国有,两家公司旗下共约一五六亿元资产全数充公,国民党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多名法官审理党产条例其他案件,认为有违宪之虞而声请释宪;大法官二○二○年宣告党产条例合宪。

一审认为国民党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七二年预算皆仰赖政府补助,大多数年度超过八成。国民党成立中投公司共计两亿元股权出资,不是来自党费、政治献金、捐赠竞选经费等符合政党本质的正当财产。

一审认为,欣裕台资产全部分割自中投公司,中投公司既然属于不当取得财产,欣裕台股权也是。

最高行认定党产会处分没有违误,驳回国民党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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