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股權收歸國有確定 黨產會:納促轉基金
党产会今天表示,欣见行政法院赞同党产会对于事实的详实调查及法律见解,将中投、欣裕台两家公司所有股权判定为不当党产,收归国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党产会今天表示,欣见行政法院赞同党产会对于事实的详实调查及法律见解,将中投、欣裕台两家公司所有股权判定为不当党产,收归国有;收归国有的财产将用于全民,不会变成任何政党的私产。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对国民党作出处分,其持有中投及欣裕台公司两家党营事业新台币156亿元股权应移转国有,国民党兴讼。一审法院判国民党败诉,国民党提起上诉,二审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党产会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此案缘于2016年党产会认定国民党营中投、欣裕台两家公司的所有股权皆属不当党产,令收归国有之处分。
党产会表示,缠讼7年至今,欣见行政法院赞同党产会对于事实的详实调查及法律见解,将中投、欣裕台两家公司所有股权判定为不当党产,收归国有;促成大法官释字793号解释所示,追讨不当党产以确立宪法所彰显之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价值。
党产会指出,期待其余审理中的案件,也能回应全民对转型正义工程的期待,匡正威权时期的不公不义,将威权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的财产,早日归还全民与原权利人。
党产会表示,收归国有的财产将用于全民,不会变成任何政党的私产,依促转条例第7条将纳入行政院促转基金,作为推动转型正义、人权教育、长期照顾、社会福利政策及转型正义相关文化事务之用。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