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会党产处理会议:中投欣裕台不转国营

行政院日前与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商讨,针对中投、欣裕台收为国有,将成立跨部会接管小组。

徐国勇转述,今天召开相关移转法令的研讨会议。会议中确定4项基本原则。

他表示,首先,会中确定中投和欣裕台都是「一人公司」,由国民党独资拥有。财产要归国有,首先要看有没有发行股票,若没有发行股票,在12月30日,也就是在党产会处分书送达国民党次日起30日内,就确定归属国有,将请经济部迳为登记,注销董监事登记后,将两公司登记为国有。

他表示,若有发行股票,就必须把股票背书转让,若不交出股票,将回归「强制执行法」相关规定,以股票失效、注销的方式处理。

徐国勇表示,其次,会议中也确定这两间公司不符合「国营事业法」相关规定,所以政府接管后,原有员工不会成为国营事业员工,将依劳动基准法处理,至于是否资遣,将由未来的接管小组决定。

他表示,根据国营事业法第2条规定,「国营事业以发展国家资本,促进经济建设,便利人民生活为目的。」党营事业收归国有后,显然不符合这些规定,也不是国家主动出资成立的公司,因此纵然把党产收归国有,公司员工也不会成为国营事业员工,将依劳基法处理。

徐国勇说,第三,两公司收归国有后,现阶段暂时以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为管理机关。

他表示,第四,行政院长林全将再指派接管小组,就中投、欣裕台的人事、公司定位,如何处理,包括是继续经营或拍卖、标售等再做研究。人员是否资遣,也将由接管小组处理。105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