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条例有问题!中投、欣裕台党产案 释宪前停审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不当党产条例有疑虑,中投、欣育台案暂停审判。(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国民党不当党产案,中投、欣裕台2家公司被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6月做出停审裁定,待大法官就不当党产条例有疑虑部分释宪后,再行审理党产会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全案影响财产权重大,驳回抗告定谳。

2016年11月,党产会认定中投、欣裕台2家公司为国民附随组织,为不当党产,决议收归国有。2家公司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则在2018年6月11日裁定,认为「党产条例」第2条,第4条第1款与第2款,第8条第5款,以及第14条等规定,有违宪疑虑,提出认为抵触宪法理由,向司法院大法官声请释宪,而在释宪结果出炉前,停止诉讼。

对此党产会认为,法院从未询问党产会有关疑虑,先前也未表达任何违宪的疑虑,已严重剥夺党产会答辩的权利,因此决定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