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宝弊案辜仲谅确定无罪 朱国荣弃保5亿逃亡判16年定谳

百亿大亨朱国荣弃5亿交保金逃亡,炒股案判囚16年确定。(中时资料照)

逃亡遭通缉的百亿大亨朱国荣利用掌握2015年中信金控以股份转换方式并购台湾人寿保险的重大消息,大量购买台寿保股票获利新台币1亿8036万余元,最高法院依内线交易等罪判囚16年;时任中信银行董事长的辜仲谅、中信金控财务长张明田等人被诉在2004年至2007间侵占中信金控资产、背信及洗钱部分,一二审都无罪,检方上诉遭驳回确定。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请求法院判决辜仲谅、张明田应给付中国信托金控公司新台币1亿1755万元部分,历审以刑事诉讼谕知无罪判决驳回请求,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

至于朱国荣另涉炒作龙邦股价,二审依高买证券罪判囚8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868万9424元没收,去年最高法院认定二审判决主文及理由矛盾且判决理由间也有矛盾情况,再加上事实调查及证据、理由都有矛盾,撤销发回,高院更审审理中。

检方起诉指控,辜仲谅与父亲辜濂松、辜仲谅的前妹婿陈俊哲(遭通缉)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间,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不良债权名义,将中信金控资产透过中信商银香港分行及台湾总行,层层转汇至辜濂松父子投资的境外公司及陈俊哲、吴丰富等人帐户,侵占3亿美元。

检指控,辜仲谅为确保中信金并购台寿保,安排中信人寿放款给朱国荣,待金管会核准并购,由中信人寿以超乎行情的新台币15亿6755万元,买下国宝集团所有的亚洲广场二楼房产担保品,让国宝获利9亿9000万元,造成中信人寿1亿1755万余元重大损失。

检方起诉及追加起诉指控,辜仲谅将红火案中出售结构债的部分款项2957万美元汇出,涉嫌洗钱。朱国荣涉嫌利用掌握中信金并购台湾人寿保险的重大消息,大量购买台寿保股票获利逾1亿元,又涉炒作龙邦国际股价。

辜仲谅、吴丰富、张素珠、张明田、张友琛、李声凯等中信人员,一二审都判无罪,检提上诉遭驳回,朱国荣炒内线交易等4罪,台湾高等法院判刑16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