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将城中城悲剧主因导向没管委会 时力吁蔡政府要诚实

时力今日记者会 (时力提供)

高雄「城中城」大楼上周大火造成46死悲剧,时力立委邱显智、陈椒华、王婉谕及时力高雄市议员林于凯等人,今日于立院召开记者会抨击,此事重点在于未实施公安检查,中央却导向未成立管委会,希望执政党能诚实面对问题。

林于凯指出,根据《建筑法》第77条,主管机关必须实施公安检查,检查的内容包含升降梯间及防火门窗。如果城中城有实施公安检查的话,就能及时发现防火门及电梯门不见的问题,公安检查重视建筑结构问题,并非消防检查所能取代。这场悲剧主因在于未实施公安检查,但中央却把责任归为未成立管委会。

林于凯说,内政部早在1999年就颁布公安检查执行频率的相关函释,16层楼以上每2年执行一次公安检查,8到15层的大楼则每3年要执行一次。然而当时只要求15楼以上的建物试办强制性的公安检查,14层楼以下则视试办结果授权县市政府另订实施日期。

林于凯表示,目前只有台北市有在强制执行15层楼以下建物的公安检查,其余县市均未配合内政部函释制定相关的实施公告。如果城中城有定期实施公安检查的话,就能及时发现防火门及电梯门不见的问题。

陈椒华指出,蔡总统要求行政院与内政部,全面检讨建筑管理、消防检查、都更危老等制度问题,并针对荒废老旧建筑,建立社区管理系统。正显示出并非单纯修正《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强制设立管委会即可解决。以彰化乔友大楼火灾为例,即便有管委会,仍对建物公安及消防维护不作为。

邱显智委员说,就算强制设立管委会,若无公共基金可以运用,管委会依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何况,从城中城的例子看出,很多居民都是社会弱势。

邱显智表示,据了解城中城内一个房间租金约3千元,租金低廉当然品质就低落,而现有的社会住宅租金,也高到社会弱势负担不起,租金都在近6千至1.3万之间。社宅租金订定需要内政部明定可负担基准后才能调整,但内政部一再拖延,甚至还调涨林口社宅租金。

邱显智指出,《住宅法》第40条规定,主管机关应清查不符合基本居住水准的家户居住状况,并辅导改善,结果营建署长吴欣修昨天才说今年要订计划补助地方清查。

王婉谕说,内政部曾推估全国租屋者达96万户,但财政部统计实际申报者仅30万户,代表国内租屋房东未申报者起码有60万户以上。同时,即使政府于《住宅租赁契约》中明订房东不得拒绝房客设籍,但按目前规定即便房东违反也不会有相关罚则。很多租客因此无法申请相关福利。

王婉谕表示,内政部长徐国勇昨天坦承租屋黑市,政府掌握有限。未来除了租屋市场透明化外,弱势租屋问题、《租赁条例》修法建立罚则、「从扣除额中加入房租的减免同时透明化租屋市场」等等,都是未来要做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