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学传播学系教授胡元辉:NCC应建立裁罚基准的一致性

NCC大楼。(本报资料照片/颜谦隆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见图)30日赴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出席「近年多起新闻台争议风波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审照制度如何维护媒体自由与受众权益」公听会,会前接受媒体访问。(刘宗龙摄)

「镜电视」申设期间,爆发NCC要求补件30次、1个月换4个董事长等争议,立法院今邀集NCC主委陈耀祥及学者专家,针对NCC的审照制度召开公听会。中正大学传播学系教授胡元辉表示,NCC申设换照评鉴过程要更透明化,申设换照评鉴制度也必须更细致,违反内容管制的处分也必须建立裁罚基准的一致性。

镜电视争议延烧,时力立院党团昨天再对NCC提出质疑,除了镜电视补件超过30次,一补再补,补到过为止,有护航疑虑之外,镜电视每月支付150万元顾问费给镜电视前董事长裴伟所担任的停云顾问公司,但该公司根本是间空屋,现场没人办公,质疑NCC审理镜电视执照过程黑影幢幢,因NCC拒绝提供与镜电视公文往返纪录,将提案要求成立调阅小组。对此,在野国民党、民众党团口径一致赞同。

对此,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召开「近年多起新闻台争议风波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审照制度如何维护媒体自由与受众权益」公听会。

受邀公听会的中正大学传播学系教授胡元辉表示,到底新闻频道的执照制度是否要维系或如何强化,他认为,进入数位时代后,电视新闻频道仍是重要资讯源,在议题设定上扮演重要脚色,因此作为民主基石,仍应从执照制度加以监理。尤其,以台湾来看,台湾实施民主并不长久,尚未成熟,媒体的政经环境非常复杂,现在不是谈取消执照制度的时机。

胡元辉进一步说,到底新闻频道是否要加以减量,而减量后是否反而让新兴的业者无法加入,进而可能对言论自由产生影响,这问题都存在;尤其,理论上业者并不是在真空的环境,所以他认为并没有所谓一定不能退场,或一定不能开放的问题。重点在于依循的制度是否公正合理。

对于现行制度的改进,胡元辉说,在不同政党时代NCC都做了努力,但从最近的案例来看,内容监理与执照审核确实可以强化。

胡元辉建议NCC,在违反事实查证的裁罚上应该考量跟公共利益的相关度,从英国规范为例,媒体当然会犯错,但犯错一定要裁罚,有许多事项要考虑。若能及时更正,且跟公共利益相当高,裁罚上才有必要性,否则可能会造成寒蝉效应。

胡元辉指出,有关违反内容管制的处分,也应该建立裁罚基准的一致性。这不是说NCC在内容管制处分没有一致性,但问题出在,这些被遴选评鉴的委员没有沟通交流机会,而裁罚也多仰赖实务经验,这些委员在特定案子组合一起时,导致过去的经验无法传承,因而形成裁罚做出的结果缺乏一致性。

胡元辉更表示,申设换照评鉴过程要更透明化,申设换照评鉴制度也要更细致,审照过程中相关评鉴项目都非常细致,「既然大家对NCC的公信力的建立有期待,监理制度应该参考国际作法。

胡元辉也指出,新闻频道的评鉴与换照机制,3年1次的评鉴、6年1次的换照,若评鉴时没有感受到太大的要求与问题,到了换照前却突然说如何如何,就会在松紧程度上不一致,因此NCC应让评鉴与换照更紧密的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