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鼻龟叫卖一万六 结果她倒赔二万元喊冤:法官大人我也是网路买来的

▲「猪鼻龟」当成商品po网贩售,饲主违反动保法缓起诉罚2万元。(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记者郭世贤/基隆报导

基隆市陈姓女子2019年5月PO网贩售「猪鼻龟」,基隆市政府保所接获通报后,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函送,陈女在基隆地检署辩称猪鼻龟也是5年前从网路购买,不知不可贩售,检方考量陈女无前科坦承犯行,罚锾2万元予以缓起诉处分

调查陈女从网路购得「猪鼻龟」,饲养在鱼缸小孩经常去把玩,因担心打破鱼缸发生危险,于是PO网贩售,民众发现在农业委员会林务局首长信箱提出检举。基隆动保所接获通报后,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将陈女函送,检方予以缓起诉处分,罚锾缴2万元入国库

基隆市动物保护防疫所长陈瑞滨表示,陈姓女子2019年5月,2次在脸书社群网站公开贩售「猪鼻龟」,以1万6000元诚可议答复留言,1名消费者检附双方买卖对话截图向农业委员会林务局检举。

经动保所约询调查,陈女公开陈列、贩售保育类「猪鼻龟」行为,已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依法函送基隆地检署侦办。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40条,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金。呼吁民众勿买卖保育类野生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捕抓伤害,让你我一起维护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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