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贩卖保育动物猪鼻龟 男子被诉
陈姓男子未经核准,在网路上贩卖保育类野生动物「猪鼻龟」,遭警方移送法办。台北地检署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起诉陈男。(资料照,林和生摄)
陈姓男子未经核准,在网路上贩卖保育类野生动物「猪鼻龟」,遭警方移送法办。台北地检署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起诉陈男。
「猪鼻龟」因其身体是乌龟,脸上的鼻子却很像猪鼻,外表俏皮可爱,一度是小朋友饲养的宠物;但农委会为了跟随国际保育脚步,2017年3月公告修正《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将猪鼻龟等197种野外两爬野生动物公告为保育类野生动物,饲养须登记。
检方调查,「猪鼻龟」属于《野保法》规定的二级珍贵稀有保育类野生动物,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骚扰、买卖或意图贩卖而陈列、展示。
陈男去年10月26日,在脸书水族类社团刊登广告「北部交流、猪鼻饲料、10000颗哦、北部可以帮送、也可坐飞机、不接受减少饲料哦」。
陈男去年12月8日再PO文「代PO、交流、猪鼻、饲料、背甲15公分、一万颗饲料哦、限新北自取」。保七总队发现后,搜索陈男处所,在其水族箱内查扣1只猪鼻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