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兰屿龙王鲷 2男违动保法遭起诉
兰屿李、谢2男猎杀龙王鲷,被台东地检署提起公诉,照片成为铁证。(民众提供/庄哲权台东传真)
台东地检署侦办李男及谢男在兰屿地区非法猎捕第二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保育鱼类龙王鲷(又称苏眉鱼、学名为曲纹唇鱼),认2人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昨天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台东地检署检察官邱亦麟侦办李男及谢男在兰屿地区非法猎捕第二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保育鱼类曲纹唇鱼,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案件,昨天向台东地方法院提起公诉,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到100万元罚金。
台东地检署称,被告李男及谢男于今年2月8日16时许至21时许,在台东县兰屿乡人面岩洞岸际礁岩地区海域内某处,以器具刺穿1只色彩缤纷甚具观赏价值,全球数量稀少的曲纹唇鱼胸鳍(体长约110公分、体重约26公斤)基部,导致曲纹唇鱼死亡。
2人再共同以拖行方式,将该曲纹唇鱼搬运至无车牌之休旅车上,运至兰屿乡谢男之母所经营之民宿。谢母于同日21时54分许,拍摄该曲纹唇鱼之照片2张,以LINE传送至买卖农渔货的群组,成为铁证,为警查获。
水产试验所东部生物研究中心主任何源兴表示,从照片判断,这尾曲纹唇鱼已经是成年种鱼,台湾海域能见到这么大只的野生曲纹唇鱼,可说是非常稀有。
龙王鲷在全台剩下不到30尾,农委会在2014年将「曲纹唇鱼」列入珍贵稀有保育名录,绝对禁止猎捕。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列为濒危物种,且目前受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