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屿李、谢2男猎杀龙王鲷 台东地检署提起公诉
兰屿李、谢2男猎杀龙王鲷,台东地检署提起公诉,照片成为铁证。(翻摄画面)
台东地检署侦办李男及谢男在兰屿地区非法猎捕第二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保育鱼类龙王鲷(学名为曲纹唇鱼),认被告2人共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今天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到100万元罚金。
台东地检署检察官邱亦麟侦办李男及谢男在兰屿地区非法猎捕第二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保育鱼类曲纹唇鱼,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案件,今天向台东地方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李男及谢男于今年2月8日16时许至21时许,在台东县兰屿乡人面岩洞岸际礁岩地区海域内某处,以器具刺穿色彩殡纷甚具观赏价值,全球数量稀少的曲纹唇鱼胸鳍基部,导致曲纹唇鱼死亡,2人再共同以拖行之方式,将该曲纹唇鱼搬运至无车牌之休旅车上,并共同将该曲纹唇鱼运至兰屿乡谢男之母所经营之民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