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处搜出百万现金、洋酒 高市前建管副处长更二审轻判
高市府工务局建管处前副处长李政贤涉嫌护航建商发照,住处遭检调搜出红包及礼券,更二审依2罪各处3年半徒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高市府工务局建管处前副处长李政贤涉嫌护航建商及跑照业者,住处被搜出百万现金、礼券及大批洋酒,一审依贪污、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判6年8月,二审则大逆转改无罪,但公务员登载不实部分仍维持1年2月,经最高法院2次发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审6日上午宣判,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2罪,各处3年6月。
检调查出,高雄豪宅国砚建案为了在2013年9月顺利取得使照,本应依法在各厨房施作防火隔间及防火门,最后只施作防火隔间应付,并由建筑师出具不实的竣工检查报告及竣工图等,由跑照业者向建管处申请使照。李再指示工程员吴家宏在使照审查表上放水,让该建案于2013年9月取得使照。2014年过年、中秋节时,建筑师事务所员工杨明华为求申请执照顺利,到李住处各交付面额2万元邮政礼券给李妻。2015年初,检调在李宅搜出疑似百万余元贿款、红包及洋酒礼盒。
一审认定百万元现金与本案无关,但礼券不法,判李6年8月、褫夺公权4年。但二审法官认为,李宅出现的百万余元现金无法认定与此案发生时间有关,4万元礼券也无法证明与李的职务有对价关系,认定财产来源不明、收贿两部分无罪,但公务员登载不实部分遭驳回、维持1年2月。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仍各判刑4年6月,李不服上诉,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更二审6日宣判,认为他收受贿赂2次,各次贿赂价值均2万元,数额非巨,因此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2罪,各处3月6月,褫夺公权3年,未并执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