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3校特教助理员遭欠薪4个月 高虹安允诺1周内发放

新竹市议员施乃如7日在市议会质询时,揭露竹市有3所学校的时薪特教助理员,竟然长达4个月没有拿到薪水。(施乃如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新竹市议员施乃如24日在民进党联合质询时间,揭露竹市有3所学校的时薪特教助理员,竟然长达4个月没有拿到薪水,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她追问市长高虹安「若是妳能接受吗?」要求市府检讨,保障特教助理员权益;高虹安允诺市府1周内发薪,劳动处也将进行劳检。

施乃如24日议会质询指出,她接获竹市3所学校特教助理员2-4个月没拿到薪水,学校说要等教育处钱拨下来,这么离谱的事就发生在新竹市。她指出,就她了解3校欠薪总金额约60多万元,到现在却发不出来。

施乃如批评,市长高虹安今年陆续动用二备金执行冻卵政策、租豪车,特教助理员的薪水不过60多万元,但却未如期按月发放。她认为特教助理员月薪才2万多元,竟遭到如此对待,相当卑微,助理员也向她表示,没想到这种事也会发生在公家单位。

「月薪不过2万多元,还要被欠薪!」施乃如也说,经她看过时薪特教助理员与学校签订的合约并不合理,没有固定的给薪日,助理员明明适用《劳基法》,但合约上竟写不适用《劳基法》法规,她要求市府建立合约公版范本,明定薪资给付日期、休假方式,而且要明确规范寒暑假劳健保不能中断。

施乃如也提出,资深的助理员每月薪水仅2.3万元,根本留不住人,加上没人能代班,助理员不敢请假,也不敢抗议就怕没工作,她要求市府要审慎检讨改善制度,让特教助理员的工作权益能受到保障。

对此,高虹安答询,市府教育处已有全数拨付特教助理员薪水到学校,也有发函通知学校,针对发薪事宜已请学校检讨。至于何时才能发薪水?高虹安向教育处长陈木金确认后,允诺市府一周内立刻完成发薪。

市府劳工处长黄锦源说明,特教助理员适用《劳基法》,薪水必须按月足额给付,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发薪水,将派员到事业单位、机关学校进行劳动检查,如果调查后确定没给薪水,将依据《劳基法》79条处以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