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一般的队友!偷拍寻欢影片 被人妻看到害同事离婚

男子偷拍同事小吃部寻欢的影片,事后被对方妻子发现害两人离婚。(图/示意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这真的是「猪一般的队友」。高雄市一名洪姓男子,3年前和陈姓同事到小吃店玩乐,当时女服务生仅着内裤跨坐在洪男大腿磨蹭,陈男一时兴起拍摄下来,不料却被洪妻看到影片内容,愤而提出离婚。事后洪男对陈男提出告诉求偿,法院认定这是偷拍属实,判决陈男赔偿洪男3万元,全案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洪男在一家外商机械厂工作,2013年1月间,他和同事到高雄市大寮区的一间小吃店用餐席间众人黄汤下肚,气氛十分嗨,女服务生竟然脱光衣服仅剩下一条内裤,直接跨坐在洪男大腿磨蹭取乐。当时陈男见状,因为一时贪玩而用手机拍了下来留存。

去年陈男因为保险事宜和洪妻讨论,当中讨论到子女教养问题,陈男用手机给洪妻看了自己女儿照片,不料洪妻却在无意间发现丈夫在小吃店寻欢的影片,当下十分生气,事后质问洪男,双方最后闹翻失和离婚收场

洪男事后得知是因为陈男拍摄影片所导致家庭破碎,愤而提告妨害秘密告诉,并求偿30万元;陈男坦承拍摄,但称说当时有多人在场,并不算个人隐私权,且他并未散布影片,强调洪妻看到影片是意外。但法官认为陈男此举已经侵犯洪男的隐私,依妨害秘密罪判陈男拘役50天,并赔偿3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