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收到 2024 年 3 月、4 月增值税退税款 27108746.74 元

金融界9月11日消息,卓越新能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 70%。公司于近日收到所属期为 2024 年 3 月、2024 年 4 月的增值税退税款合计 27108746.74 元。该笔款项已达到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4.48%。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已计入相应期间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4 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