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曝当小三「担心上街被呼巴掌」女员工密恋老板惨赔20万

自曝当小三「担心上街被呼巴掌」,女员工密恋老板惨赔2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女员工与公司已婚老板发展婚外情,2人奸情被老板娘发现后告上法院求偿200万元。小三出庭时辩称老板骗她「已离婚」才交往,不过法官勘验她与同事谈心对话,发现她曾自称「电视演的是对的…小三都不会有好下场」、「担心走在路上会被他老婆呼巴掌」等,因此不采信其说词,判她应赔偿给付20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老板娘主张与丈夫2009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怎料小三任职于丈夫经营之商号期间,明知丈夫已婚竟与其交往,2人有同床共枕、搂抱、亲吻等亲暱之举,显然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际,小三行为已侵害她的配偶权,致其精神上受有痛苦,因此提告求偿200万元。

法庭审理时,小三则主张,不论宪法上或法律上皆未承认有「配偶权」之存在,纵认配偶权为法律上权利,权衡配偶权与性自主决定权后,她的行为亦无不法性;况且与老板交往时,对方声称「已离婚」,她因而受骗误以为2人婚姻关系已终结,又她无从查证对方婚姻真实状态,并无侵权行为之故意或过失;退步言,假使她有侵权情事,老板娘请求之损害赔偿数额显属过高。

法官勘验对话纪录发现,小三曾向同事称:「他没有对不起我什么,当初我一开始就知道他有老婆」、「一开始每个认识的人总跟我说我到最后会一无所有,我都不信,但结局好像总逃不过这个结果,果然电视演的是对的…小三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呗」、「我以前一直担心走在路上会被他老婆呼巴掌」等语。

法官认为,小三在明知老板婚姻关系存续之情形下,犹与其为同床共枕、搂抱、亲吻等亲暱之举,破坏夫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系以背于善良风俗方法,不法侵害老板娘配偶权,且情节重大,判小三应赔偿给付20万元。